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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草原火災是指森林草原燃燒中,失去人為控制,對森林生態系統產生破壞性作用的一種自由燃燒現象。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必須同時具備“三大要素”:森林草原可燃物、氧氣和火源。若其中有一個因素不具備條件,則不發生森林草原火災。
森林草原火災屬于自然災害,是森林草原最危險的“敵人”,也是森林草原最可怕的災害,它會給森林草原帶來最有害、毀滅性的后果;森林草原火災不只是燒毀成片的森林草原,傷害林內的動物,還會降低森林草原的更新能力,引起土壤貧瘠,破壞森林草原涵養水源的作用,導致生態環境失去平衡;大面積的森林草原火災甚至會造成社會和政治危機。盡管當今世界的科學在日新月異地向前發展,人類在制服森林火災上,卻依然尚未取得長足進展,森林草原火災被聯合國列為世界八大自然災害之一,也是公共突發事件之一。(來源:玉溪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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